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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培训学员参加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。考试合格者颁发【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财规划
师职业资格证书】
■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证书样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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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时间安排
等级 |
考试
时间 |
鉴定
内容 |
题型 |
题量 |
答题方式 |
原始
成绩 |
配分
比例 |
理财规划师(职业资格二级) |
08:30~10:00 |
职业道德 |
选择题 |
125道 |
答题卡 |
— |
5% |
理论知识 |
100分 |
95% |
10:30~12:30 |
专业能力 |
选择题 |
100道 |
答题卡 |
100分 |
100% |
14:00~15:30 |
综合评审 |
案例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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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笔
作答 |
100分 |
100% |
申报条件
助理理财规划师(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
(2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(3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。
(4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
结业证书。
理财规划师(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,
并取得结业证书;
(2)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,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,
并取得结业证书;
(3)具有大专学历,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
结业证书。
高级理财规划师(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金融专业硕士以上(含硕士)学位或其它专业博士学位,取得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后,
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2年以上,有一定的工作成果(含研究成果,奖励成果,论文著作),
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2)具有非金融专业的硕士学,取得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3年以上,
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(含研究成果,奖励位成果,论文著作),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
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
(3)具有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理财规划师工作5年以上,
经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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